民法典如何“看”?
2020年5月28日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正式誕生了,讓我們一起了解民法典如何看待人、家、社會、國家、人類、自然……
(一)民法典如何看待人
人格權獨立成編,人格尊嚴得到全面保護,完善防止性騷擾有關規定,私人生活安寧納入隱私權,未成年人權益得到更大保護,特殊情況下無人照料“被監護人”得到照顧等等都體現了“人”成為法律的極致關懷。
【法條鏈接】
第三十二條 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的,監護人由民政部門擔任,也可以由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
第一千零一十條 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二)民法典如何看待家
夫妻和睦,父慈子孝、兄弟有愛,共同構造和諧有愛的大家庭,讓法律為愛的港灣保駕護航。設立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完善扶養協議制度,增加兄弟姐妹代位繼承制度,明確夫妻債務承擔問題等等都映射出了家和萬事興的法治追求。
【法條鏈接】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 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三)民法典如何看待社會
當今社會已處于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向信息文明轉變的時代,保護數字與虛擬財產就是保護可再生新能源,不斷完善的法律規范對個人信息筑起了安全堡壘。
【法條鏈接】
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四)民法典如何看待國家
國家不用出場的時候,不越位;國家必須出場的時候,不缺位。私人利益關系,非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與集體利益時,嚴格踐行自愿原則,堅持平等協商、自主決定,國家公權力絕不過多干涉。
【法條鏈接】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五)民法典如何看待人類
青山一道,共擔風雨。全文1260個條文,貫穿始終的是“自然人”這一主體,表達了中國民法典強烈回應“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時代話題。
【法條鏈接】
第一千一百二十條 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
(六)民法典如何看待自然
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人類與自然的關系不是征服與被征服,改造與被改造、開發與被開發、利用與被利用的關系,而是和諧共生的關系。綠色原則不能只掛在墻上,而應該落實到實處。環境侵權責任編就是對綠色原則的強烈回應,表達了中國人民建立生態國家的美好愿景。
【法條鏈接】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 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