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違法,“板子”怎么打?
2020年6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以下簡稱《政務處分法》) 正式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系統規范公職人員懲戒制度的國家法律,是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部重要法律。
《政務處分法》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總結實踐經驗,對政務處分的原則、種類、適用規則,公職人員違法行為及應當給予的政務處分,政務處分的程序及不服政務處分決定的救濟程序等作了具體規定,全面、系統地規范了政務處分制度,注重做好與黨紀及現有處分制度之間的銜接,既實現紀律和法律的貫通,又保證法律之間和諧統一。該法的制定施行,有利于強化對公職人員的全面監督,有利于提升政務處分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水平。